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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娟的博客 http://cblog.chinadaily.com.cn/?162054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再说拆迁

已有 963 次阅读2009-12-23 16:15 |系统分类:未分类

上午刚接到老爸的电话的时候,情绪一时很激动,没来得及多了解情况。
直到下午冷静了些,才多问了一些细节,甚至打了电话给一些非掌权的当地政府人员了解了一些拆迁条例和实施准则。
先说拆迁补偿问题。
现在高速拆迁办的补偿准则是,按照房屋面积、质量制定标准补偿。比如说,砖混结构的,550元每平米,框架结构的700元一平。店面房,对进深不超过8米的面积实施双倍价格赔偿。
安置条例有三个标准:
× 在不降低拆迁户原有生活标准的、有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相应、合理安置;
× 安置户数一每家拥有已婚儿子的数目为准;
× 有二次住房(既除了被拆迁的,还有能够保证合理生活标准的另外住所)的,只给资金一次性补偿,不再做安置。
资金补偿的问题,在我所了解的范围内,整个镇没有特别有争议的情况,但安置问题却是此起彼伏。
我爸和乡亲们的抗争从年初其实就已经开始。
这次拆迁实行集中统一安置。由于这个集中安置点位于远离主要交通干道的地方,意味着很多原有拥有店面的拆迁户将失去店面 -- 这对于已经失去耕地的很多当地农民来说,这就意味着失去生计。或者他们也可以出钱自己租店面,但这样会大大增加他们的营业成本,这对于农村利润微薄的小生意人来讲,直接影响收入和生计。
其实对安置问题的申诉也就是从这开始。
我们家临街的几家商户面对着将失去店面和生计的不安,开始向村和镇拆迁办放映。希望能得到相应安置 -- 也就是希望被安置到村临街的一块空地,这样他们仍然可以拥有店面。
这一点要求被村、镇领导以那地块是“农保”为由拒绝。按规定,农田保护区应该挂有国家规定的牌示,可那块地长久以来就没有如此标示。更合理的解释是,村、镇领导希望把这地皮留住。将来地皮升值的时候,以拍卖的形式出售,争取高额利润。这种事在1997年省道扩建的时候就曾发生。当时我们家就无奈,以每平米1,590元的高价拍下村里临街的一块地皮,用以解决我哥的生计问题。这不说在现在是高价,当年我爸,作为从业近40年的在职教师,月收入只有500元出头。碰巧,那年正值我考上大学,这笔支出迫使我们家濒临破产不说,我爸只能借高利贷供我入学。在送我去大学的火车上,我爸做了一件之前我妈认定他永远做不到的事 -- 他把抽了几十年的烟彻底戒了,为了我每个月能多几十元的生活费。
我爸妈一辈子因为拆迁等原因,建了三次房子。他们以为这将是最后的安身之所,所以倾尽所有,精心布置,以惊人的勤奋和节俭,在这块几乎另他们走投无路的地皮上重建了一个三层楼的临街房。
如今这房子被拆迁。六月份的某一天,在彻底搬出的那一刻,我妈给我来了个电话。她说看着拆迁办的人过来,她的心都碎了。
作为女儿,我一直心疼已近年迈的双亲 -- 没想到退休了以后,还要为安身之所奔波操心。但我爸当时就安慰我说,这是国家建设需要,不该多计较。
但失去店面房的事,我爸还是有所顾虑的。毕竟这意味着过去十年我哥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生意将直接受到影响,如果找不到合适店面租住的话,甚至不得不关闭生意,这就意味着我哥三口之家将直接失去经济来源。
类似的情况,临街的几位邻居也有同样的顾虑。
由于我爸是有45年教龄的退休教师,在当地有一定的知望。众多邻居就委托我爸起草建议书。按照安置条例第一原则,我爸草拟了建议书,希望得到相应安置,也就是店面拆迁户仍然得到店面安置。该建议先是上交镇、县拆迁办。在递交多时得不到当地政府的回复的时候,又递交给市拆迁办。过不了多久,才得到镇相关负责人回复,“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会考虑的,但请不要再(捅)到上面去了。”
这段安置地段之争,最终以村民们的无奈妥协告终。因为拆迁条例明文规定,拆迁补偿分为两部分,预支的一部分和到拆迁期限前同意拆迁的奖励费。比如说,框架结构的总共可以补偿700元一平米,前提是你必须在拆迁截止期限内同意并完成拆迁,否则你只能得到550元每平米的补偿。另外150元每平米是奖励。
我们家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妥协签了同意拆迁的协议。
我爸说,拆迁终会有不尽人意之处。他寄希望于相对合理的安置。
只是安置的纠纷更是此起彼伏。
先说我们家的情况:被拆迁的房子包括临街的一个三层楼 -- 2001年建的框架结构房,精装修,建筑面积150多平,面积300多平,加一几十平米的祖屋 -- 也就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由于我们家所有的房产,无一幸免,没有二次住房,加上只有一名成家的儿子。按第二个和第三个准则安置办法,给于一户96平米在集中安置点进行安置。
我爸以安置违反了第一原则为由,申请重新安置。一开始镇相关负责人以第二、第三准则为由说,他们是按章办事,不能“单独对待”。接着又说,我们村安置地紧张,村委会通不过为由拒绝。
后来村委讨论,觉得把我们家的情况等同普通民宅处置,缺乏合理、公正,同意给予1.5户的安置方案,也就是多提供48平米的安置,作为不能提供店面房相应安置、拆迁楼面面积高达400多平的补偿。
今天安置方案公示 -- 村委会对我们家的1.5户安置被否。而其他几户我爸曾替着写上诉建议都如愿得到了合理安置。
我曾劝慰我爸放弃争取,因为不忍他这一大把年纪还为此事吃不香、睡不好。老年人不怕什么,就怕操心。
我爸很镇静地在电话一端跟我说:这是他能接受的底线了。一来我们家以后得长期租别人店面的事实已经不能更改了。居住面积的大幅缩水将意味着我们还要租借别人的房子当仓库。
我爸说:“国家建设我支持。国家政策我拥护。我不会利用拆迁多向国家多要一分钱,但我也没有能力为拆迁多贡献一分地。”
私底下我也曾经问过我爸,我们这样算不算要求“单独对待”。我爸听了非常生气。
他说,“什么叫‘单独对待’?拆迁安置关系每家每户。每家每户情况不同,不区分对待,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相应安置?我现在计较的更多的是,我们确实被‘单独对待’了。”
原来,拆迁办、镇政府忽视安置第一准则不说,也并非严格执行第二、第三准则的,很多有大片二次住房的人都能因为仅仅拆了个十几平米的小房间而得到一户、两户的安置。
老爸说,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很多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并没有就这事和拆迁办挑明、谈判。“相亲们也不容易,损人利己的事我是不会干的。” 但是,老爸说,从这点可以看出,拆迁办给出“村里土地紧张”的理由是占不住脚的。
对于这事的最新进展我无法预知。虽然作为女儿,我很不情愿,也很无奈。我爸坚持我置身事外,静观事态的发展。
但是这事既然发生了,我不得不反思现有的拆迁政策和当地政府的实际安置处理。
我承认,安置需要一定的准则。谁都希望 -- 中央、地方政府、拆迁办、拆迁户 -- 真正的安置能做到公正、合理。但真正执行起来,当地政府却往往能视这明文规定的第一准则不顾,机械甚至不怀好意地推行他们所谓的“按章办事”。
且不说别的,先先看第二条准则:以每户成了家的儿子数目摊派安置户数。
计划生育作为国策在中国已经30多年了。如果国家一方面倡导,“生男生女都一样”,却同时出台“以每户成了家的儿子数目摊派安置户数”的安置准则,叫老百姓如何愿意遵守国策?
且说这次拆迁发生在我哥这一代。如果发生在我小侄女身上,难道她就没有权利得到合理安置?我家积极拥护国家政策,即便是在农村,我哥如今也就一个7岁的女儿。
再说,要“成了家”的规定。我爸替着写上诉书的一位邻居就碰到这样一个情况:他有两个儿子。由于他特别教育,辛辛苦苦把两个儿子都培养成大学生。如今在他儿子很多同龄人早早辍学成家的情况下,两个儿子由于都刚大学毕业,至今未婚。镇拆迁办只给他家安置一户。
拆迁的事我其实之前了解过,在赔偿协议开始的时候。当时我为了了解情况的时候,曾和一位当地政府拆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以拆迁户的身份电话交流过。
弱势群体vs强势群体
当时对方跟我说了,他是坚信政府要“以人为本”的,对一些没有营业执照的店面户破格给予以高过普通民宅70%提供补偿。他说,“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
我说我很高兴知道地方政府惦记民生。作为拆迁户的女儿,我远在他乡,唯一希望的就是政府能给一个公正、合理的安置,免得我父母一大把年纪了,还为自己的栖身之所坐立不安。
通过这个电话后,这事我就没有再过问。老爸也很少再跟我提起拆迁安置的事。我偶尔问起,他总说,他相信政府会给一个公正的方案的。
所以当我今天上午接到老爸电话的时候,非常的震惊。
现在回想起来,我特别想问,我们家借高利贷艰难起步,如今遵纪守法,按时纳税,合法经营;我爸熟知国家政策,为当地政府办事有不合理的地方,替邻居申诉,同时也及时提醒政府;作为读书人,他不屑于和很多农妇一样直接到镇委办公室撒泼闹事。就这样,我们就应当被当作“强势群体”对待,一而再、再而三地拥护镇政府决定?按我爸的说法,“要真是国家利益也就是算了”。
老爸的梦想:宪法治国保太平
按我对当前局面和老爸性格的判断,我可以想象过去几个月里,老爸如何再三光顾拆迁办据理力争。他是有这股牛劲的。昨天电话中,哥哥当然也是相当愤慨,但对于老爸的作法,也吐露出些许责怪的意思。一方面他担心他毕竟是已经退休的人了,如此四处奔波,最后拖垮身体(我这才想起期间,老爸曾经因为脊椎间盘突出住院治疗)。另一方面,他也曾想说服老爸放弃正面路线,也和别人一样,动动关系,疏通疏通。可老爸坚持认为,自己有理走遍天下,觉得现在国家重视民生,应该有老百姓说话的地方。
听了哥哥的埋怨,我心里五味杂陈。我想起了97年上大学火车上,我和老爸的一次谈话。一直以来我对我自己的名字耿耿于怀,太“南方”了也罢,还容易碰到重名。我埋怨老爸说,他好歹是个老师,怎么给我取这么俗的名字。他说,其实我的名字是我老妈娶的,当时她正迷琼瑶。我哥的名字才是他取的。
我不知道我哥知不知道,于是电话里跟他说了。
“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叫‘宪平’?你出生1976年,文革结束的那年。老爸希望,我们这一代能够摆脱‘人治’,生活在‘宪法治国保太平’的时代。”
作为记者、拆迁户的女儿和普通网民,我静观事态发展,随时与诸位分享
更多链接:
一说拆迁:http://cblog.chinadaily.com.cn/port/linsj/150959941837.shtml
又说拆迁:http://cblog.chinadaily.com.cn/port/linsj/1613141017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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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5 个评论)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09:51
唉,这种事情洪晃都没有办法的
回复 蜗牛的蜗居 2009-12-24 10:04
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方法表面上都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在实施,其实还有很多都是暗箱操作了,我以前租房子的地方是一个平方,老板的一个亲戚是一个官,拆迁的时候就能多安置一套房子,这些东西都是走后门,哎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0:29
这个事情一定要公开,一定要让全中国人都知道,我们都等待着结果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0:34
搂主,公开下是在哪省、哪市、哪县、哪镇啊?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1:17
对,把详细的地址说清楚吧,网友的力量是很强大的,我们召集所有受害者一起讨一个公道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2:34
如果不解决问题,公开哪个县、哪个镇、哪个负责人,这么多媒体的朋友们还不让他曝光曝光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2:40
一定要据理力争。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2:48
“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会考虑的,但请不要再(捅)到上面去了。”-- 官场上就是这样了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2:51
强拆!--听着就让人过敏、恐怖。(是合法的匪气行为)。为什么?当官的揣着政绩和收入、百姓揣着痛苦和损失。强拆背后到底有多少鲜为人知的猫腻?应该引起国人关注了。支持舆论把真相公布天下.......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2:54
关注此事进展!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2:55
小林 , 坚决支持你们家维护自己的权益 镇政府应该停止对你们家的打击和报复 支持你们全家据理力争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2:59
太没天理了,吧详细地址公布出来,网民力量很强大!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3:08
正直的人总是很受伤。。。这世道似乎已经没什么公平、正义了,对于我们草根民众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如果一定要据理力争,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3:08
哎 上书胡爷爷吧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3:09
我很所有人的都一样 对于这些不公平的事情深恶痛绝 欢迎来: http://maclove.me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3:11
先礼后兵,有理有力,坚决支持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和努力。这帮家伙就是贪,非想从这里喀嚓点油水走,非得好好抽丫的一下。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3:11
现在的狗屁官员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房价这么高,谁买得起啊???还要强行拆迁,收了地再去倒卖高价的房子,吸血鬼啊! 打倒贪官污吏 ! 强烈讨伐!!!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3:24
想不到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在因政府强势拆迁引起民愤鼎沸的今天,福建地方的领导竟然对此置若罔闻,实在令人气愤,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难道一定要到百姓揭竿而起我们的领导才能翻然悔悟吗,那时就太晚了。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3:36
越是地方,官员越腐败,老百姓越倒霉
编辑 删除 游客 2009-12-24 13:39
安溪县地处山区、山高皇帝远,历来拆迁都是采取不公道的办法、愚民政策。老百姓受遭殃!愤怒这些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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