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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茂华的时事评论 栖居游牧者的精神家园,放逐思想的自由天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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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可能引发的道德海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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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茂华 2009-01-01 23:32:45 2009-01-01 23:3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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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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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在披露出来的证据看,陈水扁对于台湾特侦组起诉他“机要费”、洗钱、龙潭、南港展览馆等案件是难以脱掉干系的,虽然未有最终的法院裁定,至少陈水扁很难说清白扁家大量的海外秘密存款。 陈水扁当然有权对自己的清白做辩解,但无论怎么辩解,必须围绕自己的问题做司法上的辩解。不过,陈水扁很让人失望的,他在庭上滔滔不绝说来说去,却断然不做正经事,在司法上做辩解。他狂咬马英九,强调因公支出大于收入,马英九能判无罪,他也应该判无罪。他还说“机要费”全部用于公务,尤其办理6项机密“外交”、9项重大政经支出,总额就已超过新台币1.2亿元,也大于特侦组起诉认定贪污1.1亿元,当初法院既然以马英九特别费“支出大于收入”认定无罪,那么他的“机要费”也应该无罪,因为他主观无犯意,客观上也是支出大于收入。至于南展馆与龙潭购地两案,陈水扁强调无论“宪法”与“国安会”组织法,都没规定重大财经事项属“总统”职权,他辩称,当时台当局办理相关科技政策,均为创造就业、改善民众生活,他身为“总统”当然会关心相关事务推动,就像马英九也关心过火车票买不买得到问题,但能说买车票是“总统”职权吗?陈水扁还继续辩称,自己对南、龙两案的款项完全不知情,就连被告余政宪、李界木、蔡铭哲等人,说法不是前后不一,就是都只提到妻子吴淑珍,完全没提到他,不能因为自己只是关心台当局施政效率,就视为利用职权收贿,被特侦组起诉收贿,令他欲哭无泪。 基于以上滔滔不绝的辩解,对于最能说明陈水扁贪腐的核心指控——洗钱,陈水扁当然就能一推了之。他说,既然“机要费”、龙潭、南港等案都无涉犯罪,也就没有犯罪所得,自无洗钱犯行,他唯一知道家里海外资金状况,就是今年初吴淑珍主动告诉他海外资产被冻结,但还有一笔200万美金未冻,他就请“总统府资政”吴澧培协助,将钱汇到吴的帐户用做推动国际“外交”,汇款额度、帐号都是吴澧培决定。言下之意为,陈水扁从不贪腐,廉洁自律,家里的财务也从不过问,而且倘若一旦发现有家中有意外的款项,他会立即“上交”。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法院开审前15分钟,为陈水扁辩护的一位律师郑文龙表示,已经向法院声请回避状,抗议地方法院临时更换法官的动作,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审理程序,因此声请法官回避。另一名律师郑胜助则迟到了半小时之久,使得羁押庭召开后不久,即宣告休庭。国民党“立委”邱毅快言快语,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很多想说的话“陈水扁丢男人的脸”。邱毅说:“这样的招数其实是非常三流的律师在用的招数,这种回避其实拖延时间,显示陈水扁为了逃避坐牢、为了不再关回土城,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邱毅说,“说实话,要做个"台独建国"的民主斗士,关有什么好怕的,他不是关我好几个月,他关出来之后,就怕的跟龟孙子一样,还弄出了律师先迟到40分钟,然后再来”邱毅的话一点不偏激,而且可以说是恰如其分、一针见血,真真是说的大快人心。 陈水扁的结局其实已经很明朗了,要么坐牢,要么不坐牢,不管哪种结果,他是不变应万变——从无忏悔之心、从无认罪之意。如果坐牢,陈水扁直到把牢底坐穿,他也不会认为自己有罪。法律的精神在于主持公道,彰显正义,让犯罪之人从内心痛心忏悔做错的言行,这是法律精神,也是道德的精神。如果不坐牢,陈水扁更不会坦承自己的犯罪言行,相反,他会大肆游说自己的光明正大,自然是颠倒黑白了。那么,法律被践踏,道德、良知被践踏也是可以预料的。 现在几乎全世界的人,包括他以前身边的手下和现在的家里人都已经有意无意地说出了扁家涉嫌犯罪的行为,唯有陈水扁一个人在战斗似地绝不低头。陈水扁毕竟是名人,海内外的大名人,他的一言一行非常人所比,一个政治大名人的道德与羞耻感就如此这般,做出了这样的表率,将来可能引发得到的海啸是不言而喻的。但愿这样的道德海啸不要伤及太多的本有道德和羞耻感的普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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