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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听证会”不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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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绍卿 2008-04-12 15:52:51 2008-04-12 15:5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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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听证会”不开了!?
众人瞩目的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听证会”,不开了!
法院为什么要开听证会,目的是用听证会堵住上访人进京的路。为什么又宣布不开听证会了呢?因为发现判人重刑没有证据,开听证会等于宣布被判人无罪,因为法院执行的是“疑案从有”,当事人无罪也是有罪。因此不开听证会了。
卢玉彰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盖家属楼。赵鸿兴说给了卢7.5万元好处费,法院判卢犯受贿罪,处10年刑。此案,赵说给卢钱,没有证据,法庭审判从未出示赵的证据,没有任何人出庭作证,法庭不进行对指控进行辩论,没有认证,律师要求法庭质证,法庭不质证。安阳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判,无证而以“推理”定了卢的受贿罪。案件从始至终,卢玉彰向法院要不出逮捕、判刑的一纸证据。卢玉彰刑满释放了,以要证据为由向中院提起申诉,法院不受理。卢在告状无门的情况下,上北京给周永康书记呈送要证据的信件。今年三月初,在北京截访的市中级法院的一位立案庭的庭长看了卢的信后,跟卢讲:“法院判你重刑,不可能没有证据,时间长了,你可能忘了。我回安阳后,召开听证会解决你要证据问题”。3月18日庭长回安阳,指示卢玉彰写三份申诉状交法院。卢写申诉状交法院后,24日庭长电话通知卢玉彰说:“听证会不开了,你有意见向上级反映吧!”这就是,庭长认定判卢一定有证据,开听证会,法院拿出证据,卢赴京是无理取闹,但认真查阅档案后,确实没有证据,如何开听证会?为此她叫卢找上级。她知道,在严密封锁的送信路上,卢不可能把信送给周永康书记。
三月初,中院庭长和卢谈话时,市信访局一位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在场,该领导得知法院不开听证会后说,有证据开听证会,没有证据更应该开听证会。卢玉彰为开听证会事向安阳市委政法委上书,要求法院召开听证会的《申诉状》。市委政法委能不能处置此事还需等待。
本来,赵鸿兴说给卢7.5万元,没有任何证据,是个不合立案条件的案。检察院没有证据搞伪证逮捕人是违法的。就这样一起假案,13年得不到召开一个听证会,法制何在?法治何在?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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