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位企退职工读了以下这篇文章,觉得《南方周末》替我们说了话,现把这篇文章摘要符后,供大家参考。
《退休高工养老金不如清洁工,养老保险何时调整?》摘录
——摘自2008.2.21<南方周末>
2008年1月,我国出台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这是国家继2005——2007年三年调整后的再度延续,调整年限将至2010年。
CPI的飞速上涨,让领着微薄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捉襟见肘。更让他们心理不平衡的是,横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数字鸿沟”,尤其是那些曾“挑大梁”的企业高级技术人员。退休之后应该是国民待遇,现在为什么搞“一国两制”?
2005年初,上海85家国企的467名退休高工,养老金维持在1000元左右的水平,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远远不如上海……
自2005年始,逐年提高企退人员养老金,但每次每月增加数十元的增长,仍未能有效改善企退人员的境遇。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待遇还表现在诸多方面,上海2006年丧葬抚恤标准,企业补发两个月企业平均工资;机关和事业单位则补发本人20个月工资再外加600元补助。“典型的同命不同价”。湖南机关事业与企业丧葬抚恤标准相差竟达15倍。
……越增长,越悬殊。
地方社保部门承认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明显差距,认同企业高工养老待遇过低,又强调“涉及国家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地方解决十分困难”
2006年上海给企退副高每月增300元,正高每月增500元。而机关事业同类人员则分别增400元和700元。
于是,呼声依旧,各地反复出现企退高工的不平之鸣。高工们不领情。
这是社会公平问题……
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此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一般为国家和企业完全保障——企业和机关事业之间,并无差别。可是1995年企业改革时,机关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在养老制度上,就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是为“双轨制”。
养老待遇公平的诉求,直接引发公众对双轨制的质疑,并呼吁改革。制度应该是统一的;这是基础。
如果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当务之急是,国家财政增加投入,先补足企业这一块的巨大差距。而不是简单移峰填谷,把机关事业的待遇降下来。
|